新稅制對浙江經濟的影響
2020-06-19
從短期看,新法的實施将造成我省财政收入增幅放緩。但從長期看,法定稅率或名義稅率的降低,将有利于企業投資和擴大再生産,從而擴大稅基,增加稅收總量。
将于200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是我國稅制改革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國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的建立,其必然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國稅收入帶來重大影響。
對财政收入的影響
新企業所得稅法,在立法層面上實現了“四個統一”:即内資、外資企業适用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法;統一并适當降低企業所得稅稅率;統一規範稅前扣除辦法和标準;統一稅收優惠政策,實行“産業優惠爲主、區域優惠爲輔”的稅收優惠體系。短期看,新法的實施将造成我省财政收入增幅放緩。預計2008年全省内資企業的所得稅爲160.33億元,比2007年減收10.20億元,下降5.98%;2008年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爲97.40億元,比2007年增收11.43億元,增長13.30%,兩項合計,預計2008年全省内外資企業所得稅爲257.73億元,比2007年略有增長,增收1.23億元。但從長期看,法定稅率或名義稅率的降低,将有利于企業投資和擴大再生産,從而擴大稅基,增加稅收總量。新的企業所得稅法降低了内資企業稅負,爲内外資企業營造了公平的競争環境,都将有力地刺激企業投資欲望和能力,從而爲我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财政收入的持續穩定增長提供堅實的保障。
對重點産業行業的影響
新企業所得稅法保持了對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免征或減征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和鼓勵三農建設,有利于我省各類經濟主體加大農業投資,實施農業綜合開發,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構建現代農業體系,提高我省農業整體競争力,促進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有利于鼓勵現有農産品加工企業通過資産重組、資本運營、兼并聯合等方式,向規模化、集約化發展。
新企業所得稅法拓寬了高新技術産業優惠政策的适用範圍,并允許企業加速折舊,這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與推動産業進步将産生積極影響。新法的實施,有利于引導我省投資熱點轉向高新技術産業,有利于加快高新技術産業從加工裝配爲主向自主研發制造的延伸,有利于發展壯大我省電子信息産業、新材料産業、生物醫藥、生物能源、生物材料和生物環保等新興産業,有利于自主知識産權的培育開發,促進我省經濟結構優化和産業升級。
對于投資于紡織服裝、機械設備制造等傳統制造業的外商投資企業而言,兩法合并将造成一定負面影響。資料顯示,2006年度全省外商投資企業中從事制造業企業的實際所得稅負擔率僅10.05%。兩法合并後從事這些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稅負将大幅上升,必将帶來嚴峻考驗,但同時也爲這些行業實現産業升級,提升競争力提供了機遇。新法規定,開發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150%加計扣除,有利于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以技術創新提升産業設計、制造、裝備和管理水平,改造傳統工藝,提升核心競争力。
新法規定,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産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導向的産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産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這些優惠政策有利于促進清潔生産、節能降耗、減排治污等行業的發展,有利于我省發展循環經濟,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産業,加強環境保護、降低能源消耗、綜合利用資源。
對于現代服務業而言,兩法合并是極大的利好。
兩法合并後,金融業受惠程度将十分突出,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服務企業受益較大。以中國移動通信浙江有限公司爲例,2006年度該公司入庫企業所得稅273541萬元,若按25%稅率計算,入庫所得稅将減少6.63億元,稅後淨利潤将增加10%左右。
批發零售業是薄利行業,幾乎沒有任何稅收優惠。兩法合并後,内外資企業統一了稅前扣除标準,在同一平台上公平競争,内資批發零售企業獲益更爲突出。
兩法合并後,内資房地産企業取消計稅工資制度,企業真實合理的工資支出可在稅前據實扣除,這對高收入、高人力成本支出的房地産行業意味着減少了應納稅所得額,加上稅率降低,将大幅度增加其稅後淨利潤。
對企業投資的影響
稅收政策導向是影響企業盈利和投資的重要因素,内外資企業所得稅政策的調整必将對企業的投資行爲産生影響。短期來看,稅率的降低有利于内資企業特别是民營中小企業的快速成長。兩法合并後,稅率的降低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内資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的盈利水平,增加企業的稅後淨利潤,使企業有更充沛的現金流用于技術研發、員工激勵和股東回報。新法對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照顧性稅率,這是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增強經濟活力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于我省中小企業進行品牌建設、産能擴張和産業升級,促進小型微利企業加快發展。長期來看,兩法合并的重要意義還在于創造一個公平競争的稅收環境。政策透明度的逐步提高和各種歧視性政策的逐步取消,将有效提升我省民營企業競争能力,增加投資意願,增加潛在和現實的稅源。
對引進外資的影響
兩法合并,對于我省外商投資企業産業結構,總體上是有利的。一是新法對原有優惠政策設置了5年過渡期,稅法公布前已經批準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享受低稅率優惠的,可以在5年内逐步過渡到新法規定的稅率。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的,可以在新法施行後繼續享受到期滿爲止,因此,短期内不會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生産經營和财務帶來很大的沖擊。二是新法實施了以産業優惠爲主,區域優惠爲輔的優惠政策。明确對屬于國家需要重點扶植的高新技術外資企業,繼續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目前我省大多數外資企業從事的是國家、省重點扶植和鼓勵發展的産業,将來仍可享受稅收優惠。三是從服務貿易業統計分析,新法是減稅而非增稅。據2006年資料顯示,該類企業稅收份額所占比重達到55.07%,新法實施後,稅率從33%降到25%,将更有利于吸引外商投資現代服務業。四是2006年度稅收數據進行測算表明,新法實施降低了外資企業實際總體稅負。
同時,兩法合并也有利于提升我省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原有的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采取的是普惠制,僅憑外資的身份便可獲得各種稅收優惠,不僅導緻技術含量低的外資大量湧入,還催生了較爲嚴重的“假外資”現象,不但消耗了有限的國内資源,而且對内資企業産生“擠出效應”。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會大大減少“返程投資”現象,短期内可能表現爲外商投資增速下滑,但兩法合并從源頭上消除了“假外資”現象,抑制了企業利用股權或資産并購套取稅收優惠以及“優惠接力”的行爲,有利于提高我省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
對産業結構的影響
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行鼓勵農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技術創新、節能節水、保護環境、創業投資以及發展高新技術等以産業優惠爲主的稅收政策,通過稅收的經濟調控作用,引導我省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推動産業結構的優化升級。一是将促進企業建立有利于節約資源、降低能耗、減少污染、提高質量、增加效益的企業經營機制,培植循環經濟。形成有利于自主創新的技術進步機制,撫育知識經濟,加快實現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二是引導企業增加對基礎設施和高新技術産業的投入,加大技術創新和工藝改造,廣泛采用先進适用技術改造傳統産業,進一步淘汰落後生産能力,實現從高能耗、高污染的産業向高端制造業、高技術産業轉移。新的投資将進一步轉向農業、環保以及技術密集型産業、行業,壯大先進産業分量,逐步形成高新技術産業爲先導、基礎産業和制造業爲支撐、服務業全面發展的新型産業格局。三是促進産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内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度的統一,使得市場的基礎性作用得以充分發揮,企業要生存和發展,就必須能夠對市場需求做出靈敏反應,從而形成自主優化配置資源的機制,實現經濟結構的優化。
對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影響
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将優惠重點由以區域優惠爲主轉向以産業優惠爲主,無論是經濟發達地區,還是經濟欠發達地區,都可以結合自身優勢和特點充分利用新的稅收優惠體系發展國家鼓勵産業。新企業所得稅法優惠政策的導向作用,将使進入我省的外資向經濟相對落後,但土地、勞動力等生産要素相對廉價的衢州、麗水等欠發達地區轉移,形成外商投資企業在全省各地遍地開花的局面。随着省委省政府實施的“山海協作”、“欠發達鄉鎮奔小康”和“百億幫扶緻富”等工程的深入開展,優化欠發達地區的産業布局,将帶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